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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人权视域下被遗忘权的制度创新与治理协同
DOI: https://doi.org/10.64083/STE2510606
作者
梅中伟
摘要
本文以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实施为背景,系统解构被遗忘权司法实践的中国范式。通过构建“三阶审查标准”(信息属性审查-利益衡量审查-技术可行性审查),创新性提出“主权层-社会层-个体层”三元治理结构,实现数据主权维护与个人权利保护的动态平衡。研究发现:区块链存证与联邦学习技术的司法嵌入使跨境删除效率提升74.9%,数字信托模式将数据误判率控制在3.8%以下(模拟场景下),金砖国家“白名单+安全港”试点显示跨境支付合规成本降低63%。研究突破传统权利框架,构建“原则禁止+例外允许”的治理体系,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兼具技术理性与制度韧性的中国方案。
关键词
被遗忘权;数字人权;三阶审查标准;技术治理;数据主权;中国式现代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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